【案例事實】 被告阿福因本身即有為數不少之負債,故決定依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惟於更生程序進行中,原告突向法院陳報表示,阿福尚有一筆欠款總金額高達四千多萬元之債務,該筆債務係源自於阿福母親生前擔任A公司借貸契約之保證人,且阿福母親於民國94年過世時,該筆保證債務未受完全之清償,且金額總計已累積...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小原之母親阿好因擔任保證人,阿好死亡後,小原及其他兄弟姊妹均因不知有此債務而未及時拋棄繼承,導致銀行前來討債時才發現已經繼承債務,但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3條通過,讓小原這種情形的繼承人只要在遺產範圍內繼承債務即可,...
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92 【 事實經過 】 梅梅的父親往生,留下許多遺產給包含梅梅在內的4位兄弟姊妹,但因為梅梅先前已受到監護宣告,由同為繼承人之一的大哥擔任監護人,恐有利害衝突,無法代理進行遺產分割。 【 聲請注...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事實經過 小莉擔任父親生前的主要照顧者,食衣住行各方面的開銷所費不貲,在父親仙逝後亦先行墊付治喪期間的費用,不料其餘繼承人堅持平均分配父親留下的遺產,亦不願分擔治喪費用,甚至質疑小莉盜刻父親的印章、擅自動用父親的存款,小莉只...
一、案由 原告主張依其與被繼承人簽立之契約(下稱系爭契約),被繼承人死後遺產應歸原告所有,然遺產現已由被告依被繼承人遺囑而取得,故起訴請求: (一)返還遺產 (二)代位其他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主張如下: (一)系爭契約為遺產分割協議,則原告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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