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的和解流程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11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因為在高速公路發生小擦撞,言行不當而被告公然侮辱,才剛在警察局做完筆錄

問題:
請問和解並提交撤告狀後,還需要檢察官偵訊嗎?過程中對方還能反悔嗎?
75ddbac9用戶 發表於 2021/02/09 07:30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2/09 08:34
    回覆諮詢(19841)、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和解可以反悔,但如已向地檢署提出撤回告訴狀,則可能不開庭就做出不起訴處分,且不能再提告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09 08:57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已經和解並提出撤回告訴狀,原則上案件已經撤回,接下來只是檢方作業程序;
    撤回告訴後,即不得再行告訴;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提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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