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頁經營-拆夥
智慧財產 其他 643 次瀏覽與另外二位朋友,同三人,一起經營一個臉書粉絲頁約七年的時間。 2020年十月份,夥伴A說退出粉絲頁的經營,召開會議。然後,在會議的當下,夥伴B也突然決定,要退出粉絲頁的經營。所以當時的結論是,我會繼續承接粉絲頁的經營,然後會尋找新的夥伴加入,同時也會開始著手準備粉專新的logo and banner。當時同意,彼此有二個月的時間做轉移,之後會一併在粉絲頁發文公告團隊的異動,並且會將公告置頂一個月。 但在會議結束後的一個月,B反口提出要刪除粉絲頁,並同時自己設立一個新的帳號,將這個新的帳號設為粉絲頁的管理權,然後將我們三人(含他自己)的個人臉書對於粉絲頁的管理權限移除,變成我們都只能登入粉絲頁,但無法做任何編輯、修改、發文,等行為。 現在的進展是,B執意要我同意刪除粉絲頁,除了這個選項之外,他沒有要接受其他討論的可能性,同時繼續用他新創的帳號,控制粉絲頁的管理權限。 想了解,有沒有在法律的部分,可以讓整件事的進展往前邁進?不是一直卡在無限循環的僵局當中?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