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有關遊戲外掛的法律
智慧財產 其他 4061 次瀏覽我想在網路上販賣遊戲的外掛程式,但是我沒有要修改遊戲數值或是封包,單純只是買進在賣出轉取中間的價差! 請問這樣有犯法嗎
我想在網路上販賣遊戲的外掛程式,但是我沒有要修改遊戲數值或是封包,單純只是買進在賣出轉取中間的價差! 請問這樣有犯法嗎
您好,建議不要販賣,民事可能會有侵權行為之問題,刑事則可能有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之問題。 PS.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072號民事判決:「...四、原告主張被告不法販售原告公司所有之『真‧三國無雙online』線上遊戲外掛程式之事實,有本院97年度士簡字第1800號刑事簡易判決1件在卷可稽,且為被告所不爭執,並經本院依職權調閱前開刑事卷宗核閱無訛,應堪為真實...被告既自承因其販售外掛程式所影響之用戶有300人,本院認以此作為計算原告損害之基礎,應屬合理,查原告公司97年7月ARPU值為727,是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之金額為21萬8,100元(計算式如下:300×727=218,100)。」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4年簡字第747號刑事判決:「..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六十條之干擾他人電腦罪。被告與「石明玉」就上開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皆為共同正犯。爰審酌被告雖無前科,素行尚稱良善,惟被告擁有大學畢業之教育程度,不思以正途取財,反販賣外掛程式,干擾告訴人電腦設備,使告訴人無法提供正常提供服務予顧客,損失不貲,迄又未為任何賠償,且犯後猶飾詞否認犯行,未見絲毫悔意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會構成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並可能遭遊戲公司提出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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