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顧公司簽約,七天內想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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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在投顧公司簽約,現在還不到七天內,想解約,但是對方說需付違約金!
問題:
契約書上寫說
本合約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沒有講說七日可終止本契約)
這是否合約漏洞?
1.想請問在投顧公司簽約七天內是否可以要求解約,投顧公司必須無條件全部退,我不需支付委約金?
2.如果七天內可以解約的話,這七天是否指的是工作天,所以年節的這段時間不算七天嗎?
fffb8ef1用戶 發表於 2021/02/13 14:48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2/13 15:02
    回覆諮詢(6988)、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投顧企業應無消保法7天鑑賞期之適用,簽約後無故主張解約可能有違約責任,惟違約金額應合理計算,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2/13 15:15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4)、獲得感謝(5777)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除非雙方契約有約定七天內可無條件解約,否則並非任何契約均有七日內無條件解約規定的適用。另外,七天包含假日在內,如最後一天是假日則可以順延一天。
    如認為違約金過高或不合理,建議提供投顧契約與律師諮詢,較能明確回覆您的疑問
    
    
                         
  • fffb8ef1用戶
    發表於 2021/02/13 15:31
    謝謝洪律師和高律師,在過年期間還能這麼快速的回答,非常感謝您們解決我的困惑,祝您們新年快樂!新的一年也能夠平安順利!
  • fffb8ef1用戶
    發表於 2021/02/13 15:42
    不好意思 再請問一下 依投信投顧法第 83 條第 2 項「客戶得自收受書面契約 之日起 7 日內,以書面終止契約」規定,投資人 於收到投顧契約之日起 7 日內得不附任何理由以 書面方式終止契約, 這條不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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