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
其他 其他 2257 次瀏覽我老公昨天被通知被女生告性騷擾 9/18號去做筆錄 他最近被資遣(待業中) 所以他去博愛路上的四面佛拜拜 他因為有問問題,所以他就在那邊等 同時有個女生也是因為工作關係也是在那裡坐著 他可能看女生臉色也不好 他就去跟她聊天 偏偏我老公耳朵剛好不舒服,他說悶悶的 那裡剛好又是很多車的路邊(同盟路跟中山路) 他就問女生說要不要移到附近的公園聊天 他們就去了 胖子的說法是他有碰女生的肩膀給她加油打氣,他強調他只有碰肩膀,但我認真問他碰了幾次,他回大概3次 女生是隔天17號去報案告他,說他有碰肩膀跟摸胸部以及私密處 所以他就被叫去做筆錄了 做筆錄的過程,警察沒有出現有關的監視器畫面或影片、照片,就單純依照女方筆錄的內容去質問我老公 我的問題:因為雙方筆錄做完,我們應該接下來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