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權狀糾紛

不動產.土地 買賣 56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認識一個乾姐姐說要幫我建立一個珠寶精品服飾買賣平台,因我缺乏資金,於是她說用她名下的房子賣給我的方式,把房子過戶給我,然後不用我出頭期款,由我向銀行貸款買她的房,後來貸款的錢被那位乾姊姊拿去運用在平台上,去批了服飾和珠寶,還做了戒指,再跟我收去這些貨款的費用,但是後來發現這些服飾八成以上有問題,是瑕疵品,沒有貨款收據證明來源,有的用過的痕跡,還有她個人物品在裡面,珠寶批跟我也沒有產地證明和鑑定書,因為彼此開始不信任,最近她開始跟我說要房屋地契和權狀正本,要拿去把房子賣掉,但這位乾姐姐仍聲稱該房屋為其所有物,但房子現在是我的名字,而且還以她為房東的名義出租出去,因為房屋有修繕,租金她都拿走了,說要去繳給修繕的師傅,收取服飾貨款的錢她要我拿去繳房貸(本來房貸說她要她要出錢付,後來用這種名目變成我在付貸款),另外她聲稱是加拿大籍人士,後來有找人去查她的身分,與她所述事實有出入,似乎刻意隱藏她的身分,動機可疑

問題:請問如要向她求償還清貸款和先前繳交的貨款費用,該如何收集相關證據提告?
54e8ceac用戶 發表於 2021/02/16 19:51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16 20:04
    回覆諮詢(19891)、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可整理雙方對話紀錄、合約、匯款明細等作為證據,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返還不當得利的費用。因您的情況較為複雜,詳細提告細節建議加Line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2/16 21:07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為何當初約定買房金額又會用於購買服飾和珠寶,當初雙方約定應有釐清必要,並且確認有無民刑事等等訴訟空間,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17 16:20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名義上,你為該房屋之所有權人及貸款人,故你將房屋貸款之金額交予對方使用,可能有消費借貸或不當得利的問題,此部分應蒐集交付貸款予對方之單據或相關對話紀錄。
    代墊貨款費用部分,應蒐集代墊之單據和相關對話紀錄,以證明有代墊之事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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