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留言被告妨害名譽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734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在網絡平台留言,被告妨害名譽,對方應該是針對「縮頭烏龜」這個詞,以下是我的留言內容。

講一大堆感覺只是在賣慘替你們拉票而已吧
有「能代表學生會」的人出來解釋嗎?
能代表的人講話才有意義
不要到時候又是一堆道歉沒有回應到大家的疑慮
躲在這些可憐的幹部後面
都好幾天了也沒看到什麼像樣的聲明
事情的當下沒有出來安撫大家
讓幹部一個人來面對一大群人
xx(有提到人名)會長 不要事後諸葛
事情發生的當下 火燒得最嚴重的時候
你別跟我說你在背後怎樣怎樣 做多少事
就算只是出面說句:目前還在整理當中 過幾天會回應大家的問題
一句話這樣很難嗎?
我看到的就是一個沒有擔當的人
縮頭烏龜
試問各位 當發生狀況時
相關單位負責人當下沒有出面說明
而是讓自己的屬下獨自面對
這樣的人你敢相信?

問題:請問各位律師有任何解套的方法嗎?該怎麼敘述對我比較有利?謝謝
aaac13f3用戶 發表於 2021/02/18 20:14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18 20:15
    回覆諮詢(1987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受限於網頁篇幅,建議前往製作筆錄或開庭前先與律師諮詢如何應對,並討論答辯策略,可考慮委請律師陪同,避免遭誘導或任意說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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