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提告求償的項目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527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09/1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沒有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車子有強制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從學校後山回家,轉彎時因道路旁的停車場廣告遮擋,沒看到對向有車,看到時,煞車不急撞到,我方車損人傷,對方車子跟人都沒事,雙方都沒超速,我方煞車煞死,打滑撞小貨車左前方,道路約一台小貨車寬度在大一點點,要一台小貨車跟摩托車閃車,根本沒辦法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
1.想問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2.自用小貨車法律規定的保險需要保哪些
3.因車禍開庭,大概會有哪些程序
3d65824c用戶 發表於 2021/02/18 20:3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18 21:23
    回覆諮詢(1986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盡快於事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如已提出,則可透過調解程序或等檢察官起訴後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醫藥費、車輛維修費、精神賠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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