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別人問我要不要約炮的截圖 想問性騷擾與毀謗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4695 次瀏覽
電腦預覽打好的空行都不見,不知道發送出去會不會在,
如果不見了文字會很密密麻麻,非常不好意思。
該有空行的地方我用 / 區隔開來

事實經過: 
我是大學生,
曖昧對象曖昧失敗後問我(文字訊息):
1.「別人都會幫我口交 你辦不到」
2.「來試啊 你看你又不試」
3.「要不要嘗試肉體關係,只給你一次機會回答」
4.「幫我弄我就繼續喜歡你」
我覺得很噁心 很像被當交易物品 施捨我機會 然後跟別人做比較說我比較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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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因為剛被甩一週感情還有殘留
而且對方之前會一直指責我情緒負面
因此我被甩後和他對話都會刻意保持開心語調 當天也是
我沒有主動說我要我要 關鍵的地方都委婉拒絕或轉移話題
但我不想破壞友好關係(對方當初說希望維持朋友關係不要封鎖)
所以對話中有哈哈跟XD等不像是很反感的文字......
他和先前他給我的印象差很多我完全沒料到對話會越來越歪
當天是他回復我動態說「你很正」然後主動開始解釋為什麼甩掉我
(他之前一直堅持不解釋 所以他突然主動要講我當然想聽聽看...)
最後3.和4.我有明確說「我沒有要答應」「你不要一直叫我幫你弄qq」
他才停止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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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主動說要道歉
卻傳訊息表示「當天的性事話題都是吹噓的,怎麼知道你會誇大解釋,喔我也有一點錯啦,錯在不知道你負面到無法接受那些話題,我是覺得你很恐怖為了趕你走才說那些話,我不會約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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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噁心我就截圖全部公開 真的覺得很噁心很像二次傷害
無法冷靜還帶有情緒性字眼 結果他說要告我毀謗 然後一直說我犯法
但我認為是他先涉及性騷 也是犯法
我就說你也犯法啊 他就說「我只是要讓你覺得噁心,但我不認為這是性騷擾」這種前後矛盾的話
然後說因為我死纏爛打他才出下下策要讓我以為他是噁男,但其實他不是,所以我不可以告訴別人他是噁男,他是故意噁給我看而已,對別人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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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被甩到那天噁心對話之間只隔了一個禮拜,
其前三天我都沒有回覆他的訊息(因為我還在調適心情)
他還傳說「你打算一輩子不理我嗎」
他好像希望維持普通友好關係 我才開始會回他
根本沒有死纏 一週的時間我也不知道要怎麼死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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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噁我後來去看身心科有拿抗憂鬱藥也有持續在諮商
但我情緒激動一直有在公開他當初的言行已經持續快半年了....
他就說我騷擾他朋友 造謠 抹黑 假裝不舒服
但我講的都是事實跟我真實感受 我覺得頂多是私德問題不能公開
如果被告我覺得自己堂堂正正 反而是他很明顯惱羞成怒
而且有人告訴我「約炮」是中性不帶貶義的詞搞不好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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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曖昧期間我每次見面都告訴他我不喜歡肢體接觸
但他還是會有很多動作
我又不敢直接兇他或嚴厲拒絕
但常常會暗示他 譬如牽手只牽一根手指 擁抱只抱一隻手臂
或如果太over我就會說我怕癢
說過不喜歡肢體接觸的次數絕對超過十次有
但都不是有接觸的當下
後來快被甩前一週左右他有一次隔著褲子磨蹭我
我以爲是不小心頂到 但後來電話聊天他說是故意的
我又不敢電話裡直接講我不喜歡
後來最後被甩那次的吵架我才跟別的事一起提出 也沒有指明什麼動作 但就有說我真的不喜歡肢體接觸
然後就被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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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是在他約之後到假道歉之前,因為我還不敢相信他真的很糟,以為他有自省能力,所以我會試圖聯絡他平凡對話希望可以聽到他為那天的對話道歉。但他態度很可怕,有一次是我有個文字小遊戲,類似「你現在在獨木橋上,你要1往前走2往後走」這種,最後是會有考試錄取的祝福,開頭他會照選項選,但語氣很差問我到底要幹嘛,我就說好吧那不繼續講,直接說是為了考試祝福,結果他又說都開頭了那就講完啊,我只好繼續講,講到中間有一個npc角色是我的名字,也是有選項選,結果唯獨這題他沒從選項選,直接說「殺了他」,我覺得超恐怖很故意,但還是裝沒事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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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約過後只有這天對話比較長,中間我也說過可以不繼續講,他又叫我講完我才講完的,而且他表現得很反感我,又不讓我絕交,好像要有朋友般對話,我真的不知道要講多還講少.....又很兇,兇到我覺得自己像做錯事,最後我道歉說抱歉我不知道傳這個會讓你不舒服,道歉了他又說我道歉是情緒勒索,那到底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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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線大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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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蹭➡️吵架➡️被甩➡️約我➡️說殺掉➡️假道歉➡️我持續公開他言行給他朋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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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言語性騷擾告得成嗎
2.曖昧期間磨蹭那個告得成嗎,我怕會被說有感情而且我沒當下拒絕...但是是真的噁,我真的常常向他表達我不喜歡肢體接觸他明明知道,我們也沒在一起啊
3.被告毀謗的話,判決出來會寫明是屬實還是否嗎?我知道自己的反擊行為不妥,但他一直否認撒謊模糊焦點我覺得態度很噁心,如果有寫屬實我可以再螢光筆畫起來公佈嗎?
4.殺掉的那個不是明講,但當天氣氛很不舒服我真的覺得很恐怖,這種暗示可以告恐嚇嗎?
5.他之前談不告我毀謗的條件有1.不可以再以公開的方式發洩情緒2.不可以自殺
我覺得2.很讓人不舒服,我確實因為這些很噁心跟難受,但感覺開這種條件很不尊重我的生命跟人格,我後來有告訴他我無法接受2.很不舒服。請問這個限制我不可以自殺的條件有觸犯人和法律嗎?
然後請問這是否可以當作他明知道我真的不舒服的證據?(因為他會說我是裝的)
6.去看身心科我沒有開診斷,只有藥單,需要開診斷才能證明嗎?

7.如果想讓他得到懲罰要怎麼告比較有利,我覺得感覺會很不符合時間成本,目前只先提了校園性平會的申訴...
8.他曾說「你可以七月再罵」所以我七月很不舒服就真的有私訊他罵他,罵到一半他還說「你可以繼續」我就繼續,結果最後又說「我只是說你可以七月再罵,不代表同意你罵」我才停.....私下謾罵會被告嗎?如果提出他二度說可以的話可以證明他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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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很長不好意思
da11e8cd用戶 發表於 2019/09/20 09:17

2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0 10:32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依您所述,對方告您誹謗成立的機會不大,因為誹謗罪處罰的是傳述不實的言論造成他人名譽上的傷害,您有和對方的對話紀錄,基本上並沒有不實的問題。
    
    2) 如果有成本考量,或許可考慮透過請保護令,禁止對方再有騷擾您的行為,也是對您的一種保障方式。
    
    3) 提告其他性騷擾、恐嚇或其他的罪名建議提供完整對話紀錄以供判斷。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0 16:34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1.斷絕與此男之一切往來。
    2.身心科及諮商請繼續,不要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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