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損害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957 次瀏覽
2019年8/28發生車禍,肇事者駕駛我的車子發生車禍,肇事者當時告知我他會全權負責還原給我,讓車子去他認識的車行處理,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被告過金額,直到9/19,車行第一次打電話給我,請我去牽車,他說肇事者已經不管這個車了,請車主帶錢全額付清,車行說錢本來就是車主要認栽,估價單我都沒看過⋯硬是要我認帳,我是不是被詐騙了,而且車損狀況其他車行評估也沒有這麼貴⋯,我能主張還原給我或者此帳款不存在嗎?
018b59ce用戶 發表於 2019/09/20 10:07

2 位律師回答

  • 李珮瑄律師
    李珮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0 12:08
    回覆諮詢(110)、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31)

    您好,我是李律師,希望能幫上您。
    
    由於是他人借車造成您的損失,對於此維修費用依法應由該造成損害的他人賠償給您。
    因此您應向該肇事者求償此部分損失。
    
    以上係依您的陳述所為之法律建議。
    如您需要更多協助,歡迎聯繫我。
    
    
                         
  • 王奕淵律師
    王奕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0 13:15
    回覆諮詢(107)、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9)

    您好,應該視車禍狀況分別對不同人請求,若借用人無肇責則您應該向肇事另一方請求、若借用人與肇事另一方皆是造成車禍之雙方,則您應該向借用人及肇事另一方請求,若有其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本所定當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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