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鐵捲門砸中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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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02月18日早上07時30分,管理員於管理室測試鐵捲門遙控器,未注意出入人車安全,導致我從地下停車場起來,被突降落之鐵捲門砸中頭部,造成頭部受傷不適。

本來昨日談好和解金6000,今日約簽和解書,但今日去管理員不承認,主張我硬闖起來的,請問我該 如何處理?
73d4d7b1用戶 發表於 2021/02/20 09:42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20 09:46
    回覆諮詢(1986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如對方無賠償意願或不認帳,您可直接驗傷後對管理員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並於偵查中移付的調解程序向對方求償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20 09:49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您可以先去驗傷然後提告過失傷害(如有監視器畫面等請保全好,避免被刪除),另亦可去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
    
    綜上,如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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