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人未告知情形下簽契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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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間套房登記於我名下,我的媽媽要賣此套房,委任A先生(房仲)3個月處理,但在非公開且未告知情形下,簽訂契約變更書(達底價後斡旋轉訂),且相關委任書及契變書均非我親自簽名,經私下溝通後,A先生拒絕交回契變書,也拒絕解除委任。

我有兩個問題想請問:
1.我要如何具強制性的要求A先生出面並繳回相關契約同意書與委任同意書?
2.我媽是否有涉及到偽造文書?我是否能以此理由要求A先生取回所有同意書,而避免我媽的可能刑責?

謝謝!
944bdd96用戶 發表於 2019/09/20 12:56

1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0 13:02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是否成立偽造文書罪關鍵點在於相關書面是否簽署你的名字?是由何人簽署你的名字?至於民事方面,民法是規定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但仍要看書面契約具體如何約定,建議您攜帶相關書面文件,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944bdd96用戶
    發表於 2019/09/20 13:08
    律師您好,因為現在所有同意書都在A先生那邊,他避不見面,我無法取回,所以想詢問是否有強制性的方式要他出面並交回相關同意書?另外,簽名部分,委任同意書和契變同意書都是是我媽簽了我的名字,惟是在私人、無第三人在場的場合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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