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八萬元有價證券,對方調包包裹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3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對方表示願意花費十萬元和我購買票值八萬元的有價證券
,而他收到後調包內容物,告訴我沒收到,要我賠他錢,且不願意報警,堅稱物品並非他調包
現在我已經做完筆錄,準備進入偵查程序。
對方一看見我的三聯單便很慌亂,很急著想要私下處理,甚至主張他無調包包裹,但卻願意賠償我一部分金額

問題:
想詢問開庭前雙方同意和解八萬元,若日後審判結果為對方起訴,請問能否在和解書上載明:和解條件建立在被告無欺瞞事實、故意詐欺的前提,若法院判對方起訴,我是否能和他索取當初交易全額
1d2ff8c0用戶 發表於 2021/02/20 13:5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20 16:53
    回覆諮詢(21633)、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一般和解後將來您就不得再行請求因該事件所生的賠償金額,且如果雙方和解成立,地檢署一般會給予被告緩起訴。
    關於和解書如何書寫對您較有利,受限於網頁篇幅,建議可加LINE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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