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八萬元有價證券,對方調包包裹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36 次瀏覽事實經過: 對方表示願意花費十萬元和我購買票值八萬元的有價證券 ,而他收到後調包內容物,告訴我沒收到,要我賠他錢,且不願意報警,堅稱物品並非他調包 現在我已經做完筆錄,準備進入偵查程序。 對方一看見我的三聯單便很慌亂,很急著想要私下處理,甚至主張他無調包包裹,但卻願意賠償我一部分金額 問題: 想詢問開庭前雙方同意和解八萬元,若日後審判結果為對方起訴,請問能否在和解書上載明:和解條件建立在被告無欺瞞事實、故意詐欺的前提,若法院判對方起訴,我是否能和他索取當初交易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