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訴訟離婚
婚姻.監護 離婚 2850 次瀏覽先生一直放不下感情,堅持不離婚,但他可以接受分居 我想詢問 分居多久才可以訴請離婚? 因為有小孩,所以分居得要詢問小孩的日常生活,如果處於分居狀態,但為了小孩還有在聯絡 這樣離婚機率大嗎? 求問分居後要怎麼做才能達到判決離婚!
先生一直放不下感情,堅持不離婚,但他可以接受分居 我想詢問 分居多久才可以訴請離婚? 因為有小孩,所以分居得要詢問小孩的日常生活,如果處於分居狀態,但為了小孩還有在聯絡 這樣離婚機率大嗎? 求問分居後要怎麼做才能達到判決離婚!
您好,我是李律師。 經歷這些,您辛苦了,希望我能幫上您。 分居本身並不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離婚事由,雖然原則上分居期間越長越難修復, 但仍受其他資訊、原因影響。如過失是哪方、有無離婚法定事由,或是兩人確實無法繼續婚姻的證明。 分居期間,建議您不要停止嘗試與對方協議離婚條件,若成立,訂立離婚協議至戶政登記即可。若始終未能如願,亦保留雙方在準備退場婚姻的證明。 若無法協議成功,必須訴訟時, 您的案件將分成三個部分,離婚、子女、財產。 離婚的部分,將審酌有無法定離婚事由,或是無法定離婚事由時,則須審酌有無婚姻無法維持的破綻。這部分請多多蒐證。 子女的部分,請您提供孩子由誰主要照顧?幾歲、性別、相處與感情,我來替您通盤判斷。充分了解您與孩子、孩子與對方、孩子本身的意願與特殊狀況,將是家事訴訟很重要的關鍵。 未取得子女單獨監護權或非主要照顧者之一方,將擁有會面交往的權利。 財產分配部分,若是判決離婚,則從起訴時作為基準,以該時雙方婚後財產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這將會是相當複雜且資料繁多的計算,將會需要調取相當多的資料來檢視與攻防,這部份建議有律師協助您較好。 若是裁判離婚,無過失又因此生活陷於困難的一方,可以向他方要求贍養費。 以上係依照您所述的內容所為分析判斷。 如您提供更完整的資訊,分析判斷將可能更加準確。 如您需要更多協助,歡迎與我聯繫,我會盡力協助您。
如能協議離婚,建議仍應委由律師撰擬協議書,將所有離婚可能衍生之問題,一併約定好,避免日後再鳩葛, 如不能協議離婚,需有法定事由才可訴請裁判離婚,如何將社會事實變換成法律的要件,是律師可以協助您的地方, 因訴訟勝負的關鍵在於正確適用法律及提出證據,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謀求法定離婚事由的空間與蒐證意見。 另離婚還會牽涉到其他問題(例如扶養費、夫妻財產分配、損害賠償等等),建議您一併解決。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律師協助成功離婚並免予支付贍養費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迅速離婚及取得未成年子女之親權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向對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使對方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長年家暴,律師協助獲判離婚、賠償費及財產分配共500餘萬元 徵信社違法破門拍照、警察違法取床單、檢察官違法取DNA,法官判決證據通通不能用 人夫與小三通姦,律師協助配偶提告,小三遭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應賠償40萬元 偶像劇情節真實發生,本所律師協助當事人獲通姦罪之不起訴處分 當閨密被訴通姦,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前夫糾糾纏,提告離婚無效 遭家庭暴力離家,配偶訴請交付子女,本所律師協助取得內容完整之保護令及促使其配偶撤回聲請交付子女 律師協助經由和解成功爭取單獨行使負擔子女親權 非善意父母,OUT! 律師協助連未到期生活費都一起請求 請求離婚、家暴賠償及扶養費,律師協助迅速解決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通常男方願意分居,但不願離婚,可能主因為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你可考慮適時安排調解,並且委由律師與對方進行協商,達成共識後,即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至於分居多久可以構成民法1052條2項"難以維持婚姻事由"必須個案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您好: 我國並無分居達到多久即可訴請離婚的法律規定。不過,原則上分居時間愈長愈容易給法院婚姻已經名存實亡的觀感而達到判決離婚的目的。 如您有要訴請離婚的打算,仍需回歸民法第1052條視有無第1項之具體事由或第2項的概括的事由,此部分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 又,分居達到6個月後依我國法律即使婚姻尚存在您亦可請求分居期間孩子的親權和要求宣告分別財產制,達到將婚姻存在實益削弱的目的。
您好: 1) 即使分居並非法定離婚事由、分居將來也未必能使法院判決離婚,但仍建議您先和對方簽署分居協議,然後先事實上分居,再來討論離婚部分。分居協議部分,建議委請律師撰擬。 2) 否則對方如果反悔不願意分居,您卻自行搬出,這樣對於婚姻破綻產生就變成可歸責於您,對方反而可以主張不要離婚。 3) 至於之後如何離婚,建議您與我們討論全盤的案情後,才能給予具體的建議。)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法定列舉裁判離婚事由並不包括分居,但會造成分居,應該是有個性不合等原因,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討論,強化理由說服法官,讓法官認為該婚姻已生有重大破綻,就有裁判離婚勝訴機會,因家事訴訟涉及家庭瑣事,恐非網路上隻字片語可以說的清,故建議您與專業律師面談諮詢討論細節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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