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為由解僱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46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工作年資約5個月,薪資72K;事前無任何警告、輔導協助,今日(2/20)資方希望自願離職,若以資遣方式將以不適任為由,以及以【未來新公司若詢問狀況,我們不會說好話】要脅,希望自願離職 問題:我方是否有足夠的立場提出【僱傭關係確認】告訴? 收藏問題 240497d1用戶 發表於 2021/02/20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