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匿名告知親友的小三別再與親友夫往來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414 次瀏覽律師們您好,麻煩請解答,謝謝! 近期發現好友(女)的先生外遇, 而我用臉書假帳號匿名告知小三(好友先生外遇的對象), 告訴她:好友及她先生家人全部知情,她破壞我好友的家庭, 提醒她別再與有婦之夫來往,否則好友會對她提出民事訴訟, 以小三及好友先生出遊過夜的照片(小三臉書自己公開的)當證據, 對方(小三)卻說,要私下請刑事組的警察跟工程師查我的IP, 要報警,告我散布謠言,告我毀謗她的名聲跟名譽。 請問: 1. 對方若沒有報案,任何人可以私下查我臉書IP嗎? 2. 請問我陳述事實(她與有婦之夫過夜多次約會)有犯什麼罪嗎? 3. 請問我有散布謠言(事實只讓好友及家人當事人們知道)及毀謗名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