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為標的吸金,該如何蒐證提告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659 次瀏覽事實經過: A朋友四年前陸續以海外房產投資以及國內農地投資說服我投資,並慫恿我借取信貸全額投資,我將投資款項匯至A朋友的帳戶,A朋友告知兩年左右很快就可以完成投資並回收利潤。海外投資在兩年前就公告完成買賣,但是結案資金卻一直以海外無法順利匯款為由,延遲了兩年尚未回款(存在有多位投資者);土地投資則是以投資者資金隨著菲律賓該筆投資金額尚無法匯回台灣而延遲交易,此過程中持續告知不同家銀行的匯款排程,但是每到匯款日期,就會告知銀行接洽失敗要重新再找過銀行申請。最後我告知我要進行退場機制,歸還我本金,但卻一直告知手邊沒有錢,不斷推拖與逃避,甚至避不見面。 問題: 1.如果要提告詐欺,請問要提交何種有利證據方能成功起訴? 2.如果手邊的佐證資料不齊全(證明投資標的真實存在與否),有無法律流程可申請以確認相關資料進行佐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