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東換人,可以要求不履行租約嗎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772 次瀏覽
昨天接到房東電話,我的房東是建商公司,他跟我說明他們將產權販售給別的建商 ,請我跟新的建商公司重新簽約,我的租約還有四個月,可是擔心兩家建商公司會不會有金錢未交接好的問題,擔心押金拿不回來,但有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有了以下問題
1.是不是還是需要履行剩下合約租期呢?
2.不履行是需以舊的房租合約上規定視同違約?
b5280e06用戶 發表於 2021/02/22 23:19

2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23 02:48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新房東須承受原租約,原則上無須訂立新租約,若想提前解約則仍依原租約條件處理。為明確與新房東間的法律關係,最好與新房東協商解決。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23 08:28
    回覆諮詢(19885)、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是的,因為租約仍有效,不履行視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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