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臉書四萬多人的私密社團被公開交友軟體的照片與自介並被辱罵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994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的交友軟體照片與自介被發到某一有四萬多人的非公開社團,留言總數有600多則,其中非常多是以「破麻」、「腦殘」、「白癡」、「欠幹」等字眼留言,且皆非認識之人留言,而其中也有不少留言直接指出我的公開職位。 問題: 想請問,這種情況下,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若想提告並請律師,大概需要付出的成本有多少。 本人長期看精神科,因此次事件莫名受到攻擊,每次觀看留言都會心悸... 想提告給他們一點教訓,但不知該付出的成本大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