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詐欺與洗錢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317 次瀏覽事實經過: 過年前因需要小額貸款在FB上看到代辦,雙方說好穿的衣服,約互相在台北車站碰面。由於沒有信貸觀念且時常碰壁於是按照他指示將預付卡、帳戶密碼、金融卡、存摺等交付於他,沒想到他利用網銀來作不正常金流,被列為警示帳戶,目前偵辦中。 目前: 1.打165說掛失,已經掛失 2.警方報案不受理 3.銀行幫忙說可簽款項退回 4.剩下簡訊內容,打過去也是馬上語音信箱 5.FB對話記錄未留,對我非常不利 問題: 1.請問以上敘述有無罪或是不起訴等等的空間嗎?真的很慌張不想背前科 2.我還能做什麼去積極表現我並非有意犯罪? 3.不足預算請律師,能否申請輔助、分期或是其他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