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陸籍老婆跟我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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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透過仲介認識的陸籍配偶,今年1月17到臺灣的然後到了台灣就很多理由,什麼天氣熱,不習慣等等的理由,還有說大陸那邊的工則還沒有辭職要回去大陸辦事情,然後於3月12讓她回去大陸,之後就沒有回來過了,期間還跟我說想要離婚,如若對方要求離婚,我方是否可以提出歸還女方來台後到離台的開銷等等的,(我們約定好這個月27台灣辦離婚了)
d282ef26用戶 發表於 2019/09/21 03:06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9/21 09:54
    回覆諮詢(4150)、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女方來台至離台的開銷在有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容易被認為是您自願給付的,恐怕難有法律上的請求權基礎可向對方要求返還。
    建議上還是好好跟女方把離婚手續辦理完成,否則女方又回大陸的話,這婚姻到最後恐怕得透過法院解決,對您也是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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