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決 罰金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88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因為 銀行帳戶 借別人使用 成為詐欺幫助犯 後面 最後判決書已有結果


問題:執行傳票 上面註明:有期徒刑三月如准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上面意思是 要以罰金處理的話 要先跟地檢署申請可否以罰金方式處理嗎
05b0ea6e用戶 發表於 2021/02/28 17:13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2/28 17:31
    回覆諮詢(1985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可等收到執行通知後,向承辦書記官確認,並攜帶罰金9萬元至地檢署繳納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28 19:24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您好,
    於收到執行通知後,再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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