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

婚姻.監護 離婚 195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對方執意分居, 強烈表達分居原因為個性不合,  並提出多次離婚, 遺棄小孩.
本人無任何不良習慣, 也無暴力酗酒等, 已經結婚10年, 至今仍搞不清楚 "個性不合" 的問題為何. 

問題:
本人受不了對方惡意遺棄小孩, 執意自行作主分居的煎熬, 於近日已有意願想接受離婚.
碰到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 近日購買約1400萬房產 (所有權為本人, 對方未知情), 本人名下亦有三個產權及一筆土地(長輩贈與)
想請教這部分離婚後續問題.
5caf41d6用戶 發表於 2019/09/21 04:22

5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1 07:2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只要是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都可能被列剩餘財產分配的標的,但因細節不清處,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9/21 09:46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除婚前財產和受贈、繼承而來的財產之外基本上都是剩餘財產分配的標的。
    而剩餘財產的計算方式為夫妻中婚後財產較少者可向較多者請求差額之一半。
    因此,建議您應詳細思考雙方的財產情況以釐清此部分您離婚後財產分配的風險。另外,如分居達6個月,對方亦可透過宣告分別財產制的方式來進入剩餘財產分配,提醒您應一併注意。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9/21 13:29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您的財產狀況對方可依法查詢得知,
    因此您應積極委由律師為後續規劃,
    
    又法定的離婚事由有數種,
    提出的理由與證據愈充足,裁判離婚的可能性即愈高,
    此外,正確適用法律與合法蒐證,是勝訴的關鍵,
    另離婚尚會衍生其他法律問題,建議一併解決,避免日後糾葛,
    
    請您儘速預約來所諮詢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成功案例”
    例如:
    律師協助成功離婚並免予支付贍養費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迅速離婚及取得未成年子女之親權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向對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使對方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長年家暴,律師協助獲判離婚、賠償費及財產分配共500餘萬元
    徵信社違法破門拍照、警察違法取床單、檢察官違法取DNA,法官判決證據通通不能用
    人夫與小三通姦,律師協助配偶提告,小三遭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應賠償40萬元 
    偶像劇情節真實發生,本所律師協助當事人獲通姦罪之不起訴處分
    
    當閨密被訴通姦,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前夫糾糾纏,提告離婚無效
    
    遭家庭暴力離家,配偶訴請交付子女,本所律師協助取得內容完整之保護令及促使其配偶撤回聲請交付子女
    
    律師協助經由和解成功爭取單獨行使負擔子女親權
    非善意父母,OUT! 
    律師協助連未到期生活費都一起請求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9/21 13:31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離婚後續可能會面臨婚後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探視時間分配、扶養費等等3大問題。
    婚後財產分配,若已經分居達6個月以上可以聲請宣告分別財產制。目前你以自己名義購買不動產,後續可能必須列入婚後財產分配,此時離婚對你是否有利,你可以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後,再行決定。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李珮瑄律師
    李珮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1 22:08
    回覆諮詢(110)、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31)

    您好,我是李律師,希望能幫上您。
    
    就財產分配部分,自離婚該時點起算,雙方婚後財產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較少者可請求差額的一半。若是繼承而來、贈與而來的財產,原則上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範疇。
    建議您齊備相關財產資料,與律師一同討論財產分配之主張。另外,雖未離婚,然分居有六個月以上的話,也有可能是改變財產制的狀態,進行剩餘財產分配。
    
    剩餘財產分配,將會是相當複雜且資料繁多的計算,若是訴訟攻防,將會需要調取相當多的資料來檢視;若是以協商方式處理,亦需要事先計算。因此這部份建議有律師協助您較好。
    
    以上係依照您所述的內容所為分析判斷。
    如您提供更完整的資訊,分析判斷將可能更加準確。
    若您需要更多協助,歡迎與我聯繫,我會盡力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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