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名不符實,是否可以要求全額退費?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987 次瀏覽事實經過: 二月底報名英文補習班,在簽約之前工作人員有說明課程安排,並提及有外籍老師,有相關文件佐證。但三月第一次上課後,發現根本沒有像之前說明的課程規劃,且授課老師是台籍英文老師。 確認合約後,發現上述課程規劃並沒有清楚註明在合約中,只有寫在其他的課程說明文件裡。 合約裡的退費規範是:第一堂課到第二堂課之間退費,只能退70%。(台北市的規範) 問題: 我認為補習班名不符實、惡意欺騙,請問是否有可能要求全額退費?法律上站得住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