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印鑑證明交出來了,同意把遺產給兒子,事後又要上法院分錢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923 次瀏覽事實經過: 一個由5個女兒+1個兒子組成的家庭。 爸爸在世時有把一部分的不動產登記給兒子和孫子。 爸爸過世後,5個女兒將不動產與金融的印鑑證明都拿給兒子,讓兒子那去拋棄繼承,讓兒子繼承所有爸爸的不動產與金融。 現在是不動產與金融都在兒子名下了,爸爸在世時的不動產登記在孫子名下。 現在5個女兒聯合起來說要分錢,要求公布媽媽帳戶裡所有存款,媽媽的精神與身體狀況良好,5個女兒說如果不把媽媽帳戶裡面的錢拿出來分這樣就要上法院告兒子 問題: 請問5個女兒告兒子的話,那兒子有甚麼是會被告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