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問題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717 次瀏覽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有A..B案 A案103年7月因詐欺被判2年6月105年10月進去 10611月31號假釋出獄.後因前案詐欺103年2月 詐欺未遂 109年11月被判4個月可易科罰金 2121年1月29號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可是今天又收到傳票說2121年3月29號開庭 第5法庭(調查)..這是什麼原因.. 2..A案假釋已滿未被撤銷是算執行期嗎? 3..如果合併的話 沒被減刑 的話合併執行刑應該是2年10個月 重合假釋的資格是否符合 要請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