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頭統編更新一定要重新簽訂合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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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與A方簽訂服務合約,A方本身為營業場所,但A方營運場所改由B方承租,但不影響A方營運,A方請我們之後發票改為開立B方的抬頭統編。

問題1:請問與A方的合約是否已無法律效用?
問題2:除了重新簽訂合約以外,是否能夠以增補合約的方式來更新抬頭統編的部分呢?
867079fc用戶 發表於 2021/03/05 18:1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05 18:13
    回覆諮詢(19795)、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重新訂立合約是當事人有變更才需要,原則上雙方契約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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