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核假釋問題

其他 其他 964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有A..B案 A案103年7月因詐欺被判2年6月105年10月進去 10611月31號假釋出獄.後因前案詐欺103年2月 詐欺未遂 109年11月被判4個月可易科罰金 2121年1月29號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問題:可是今天又收到傳票說2121年3月29號開庭 第5法庭(調查)..這是什麼原因.. 2..A案假釋已滿未被撤銷是算執行期嗎? 3..如果合併的話 沒被減刑 的話合併執行刑應該是2年10個月 重合假釋的資格是否符合 要請律師嗎?
2bfd597f用戶 發表於 2021/03/05 18:1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0 17:58
    回覆諮詢(21637)、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1)

    您的情況較為複雜,建議提供判決書與律師面談討論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