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完成過戶原屋主繼承人要求支付房屋款

不動產.土地 買賣 671 次瀏覽
親戚A與我父親多年前和原屋主購屋(有簽紙本合約,簽約人是A,但款項支付是父親),當時A因與原屋主有財務糾紛,故父親僅支付約5成之款項(合約有寫支付金額).後續父親也將戶籍遷入,房屋水電都是我們的名字但房屋並無過戶,稅款亦是原屋主在繳納.現原屋主繼承人告知我們先前我們支付的款項他們不認,要求我們以現在的市價將房屋買回且從以前到現在居住的時間都要跟我們收房租.
我想請問:

1、請問在有合約的情況下我們可以主張有支付款項給對方過嗎?但簽約的當事人都已不在了

2、若問題1是可以主張,如果我們想買斷房屋,大部分的案件都是怎麼計算要支付的金額呢?

3、若合約是無法作為支付依據時,我們是否就只能照他們所說的只能支付款項購買房屋呢?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減少一些支付的金額呢?

家人很在意的是因為以前雖然沒有完全完全但真的有支付款項,而且若我們不是沒有付錢有誰會平白無故讓人住了快30年.現在很擔心因為簽合約的人都已經不在了,而且他們簽合約章也沒有蓋的很清楚,怕合約不被承認.
再拜託各位幫忙解惑了、先謝謝大家
14f05044用戶 發表於 2021/03/06 00:23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3/06 01:15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0)

    您好
    1.若可證明當初確實有約僅須給付5成價金即可取得不動產所有權,則有占有權源。
    2.若後續要主張買斷,對方並無義務配合您們。
    3.若無法證明您們有占有房屋權源,對方確實有權提出無權占有返還之訴。
    4.有無其他答辯空間爭取房屋所有權可持相關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14f05044用戶
    發表於 2021/03/06 02:04
    感謝您的回答 補充一下,當初合約有寫到支付部分價金後辦理過戶,待過戶完成辦理貸款再支付剩餘款項.後因有些問題發生所以就無完成過戶手續,款項也就沒有支付完全,合約中也沒有寫到付五成就可以取得產權.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06 10:50
    回覆諮詢(19753)、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2)

    如果有合約,您可主張居住在該房屋合法有據,可提出匯款明細或相關付款紀錄作為證明
    金額以雙方約定的買賣契約金額為準,可參考實價登錄行情
    另外,即使合約當事人不在人世,繼承人也可以主張繼受該法律關係
    因您的情況較為複雜,受限於網頁的篇幅,建議提供合約及相關資料,加LINE與律師詳細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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