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投資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35 次瀏覽
事情經過:2021年3月5日上午11點,我接到玉山銀行內湖分行專員的電話,告知我的銀行帳號被設為警示並遭凍結,原因是一筆2020年11月30日的$2000元匯款;我聯繫當時匯款給我的男性,他表示是他的女性朋友告錯了;晚上我到警局報案,發現這名男性是使用那名女性友人的帳戶匯款給我,而那名女性似乎陸續轉帳給眾多帳戶,也有包含人頭帳戶,總金額大概80萬,告的是投資詐騙。目前狀況是這樣。
問題:我已經報案,請問目前我該如何處理?
2f4cd0a6用戶 發表於 2021/03/06 09:37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06 10:42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您好
    因對方已對您提告,現階段可等候警方通知到案說明(該名女姓告訴人)或等地檢署寄發傳票給您,建議可先加LINE與律師諮詢製作筆錄及後續地檢署開庭如何應對,爭取不起訴處分。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3/06 10:56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您所述,後續可能會被檢方以詐欺幫助以及違反洗錢防治法等等罪名起訴以及名下所有帳戶將被凍結並且各地可能都會分案;可一併請求合併偵查,後續可能遭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有無刑事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或是和解爭取緩起訴空間,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判決之前可先向檢察官聲請臨時帳戶。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06 13:35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您好,
    您後續可能需至警局、地檢署,就涉嫌幫助詐欺事製作筆錄。若能釐清未參與犯罪或是帳戶遭誤設,就能儘早解除警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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