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的特留分遭侵犯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1650 次瀏覽 1. 母親生前因重男輕女已立書面遺囑及錄影,將所有遺產全由大哥一人継承,妹妹在協議書上簽了拋棄継承,但沒有在拋棄繼承協議書蓋印章及印鑑証明,後來得知有特留分,反悔了,用什麼方式可以挽救?我沒有簽協議書。 2. 我們姊妹可以請同一個律師跟大哥打官司嗎? 3. 法院有沒有規定在死亡日后多久,必須要申報抛棄継承? 收藏問題 d5346723用戶 發表於 2021/03/06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