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拆夥爭議

其他 其他 1165 次瀏覽
我們在合夥上遇到一些問題,營業登記上的股份只有我跟A兩人,但實際上的股份有我跟A跟B三人。
因為合作不愉快,A提出要拆夥,但當時租賃契約是以A個人名義去簽訂的,在我們討論清算的時候,A不肯提供房東的聯絡資訊,一直迴避,表示他會處理妥當。
有員工跟我表示,A私下詢問員工是否能留下繼續做,表示A以清算為名義拆夥,但實際上可能要沿用商號的招牌、技術繼續經營。

想請問:
1. 在租約尚未到期之前,我是否有權利要求租約從A個人名義更改為商號名稱?
2. 如果我跟B不同意清算,是否能基於A的不良動機,要求A退股?
975ae6d3用戶 發表於 2021/03/08 21:29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3/08 23:48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更改承租人必須得到出租人同意。
    2.以此理由請求A退股,於法不合。
    3.對方後續若有意退股,可以轉讓股份等等方式解決,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09 14:20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