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拆夥爭議
其他 其他 1165 次瀏覽我們在合夥上遇到一些問題,營業登記上的股份只有我跟A兩人,但實際上的股份有我跟A跟B三人。 因為合作不愉快,A提出要拆夥,但當時租賃契約是以A個人名義去簽訂的,在我們討論清算的時候,A不肯提供房東的聯絡資訊,一直迴避,表示他會處理妥當。 有員工跟我表示,A私下詢問員工是否能留下繼續做,表示A以清算為名義拆夥,但實際上可能要沿用商號的招牌、技術繼續經營。 想請問: 1. 在租約尚未到期之前,我是否有權利要求租約從A個人名義更改為商號名稱? 2. 如果我跟B不同意清算,是否能基於A的不良動機,要求A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