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證人轉嫌疑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055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曾經在婚友社打工任職打電話招攬會員參加,後期老闆有跟我說,我自己也是單身有沒有考慮在男會員裡找對象,在老闆的建議之下本身也覺得好像可以試試看,之後會利用上班時間跟男會員見面並聊天互相了解彼此,但因後面覺得老闆介紹的都不太優也開始覺得這份工作不是很好!就開始沒有去打工上班,但在跟男會員見面聊天時,並沒有騙取他的錢財,只有聊聊天的部分,離職差不多半年後的某天警察來我家說,我涉嫌詐欺案身分為證人要進行調查,後續被帶進警察局做筆錄,晚上檢察官問話,都有老實說!以為後續就沒事了,可是就在前幾天我收到傳票了,證人轉嫌疑人要偵查😭 問題: 1.請問我這個是確定有詐欺嗎? 2.如果我真的犯法了,會有什麼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