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罪名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611 次瀏覽
請問:如果當初向警方報案提告只告一項罪名,但後來看證據時,發現對方也同時犯了另一條罪名,請問什麼時候可以再追加一項罪名呢?
7651301c用戶 發表於 2021/03/09 19:08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09 19:09
    回覆諮詢(19569)、最佳解答(1503)、獲得感謝(5714)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案件已移至地檢署,您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
    
    
                         
  • 蔡睿元律師
    蔡睿元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09 19:25
    回覆諮詢(33)、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得以告訴補充理由狀將您認為另外涉犯之罪名補充進去。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10 11:08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以告訴補充理由狀追加涉犯罪名,並敘明追加之理由及依據。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