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生母,阿姨向孩子索討健保,房租,機車損壞,交通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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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小孩之前是交給母親扶養的,小孩上回跟我說,要變更監護人,說要跟爸爸在一起生活,結果到戶政事務所,已更改爸爸來扶養這個小孩身上,在戶政事務所的時候,要求小孩付健保,房租,機車毀損,交通罰單[有請小孩簽東西] 說如果你沒付我要告你怎樣那樣的,阿姨請朋友騷擾爸爸跟後母的電話,要求小孩出來面對,還錢,小孩的阿姨說,我是流氓,來教訓小孩的




問題:小孩[未成年]是否要付這些東西費用嗎?
1cbaa4e5用戶 發表於 2021/03/09 19:3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0 17:55
    回覆諮詢(1976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這部分建議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且應該向父親求償
    
    
                         
  • 1cbaa4e5用戶
    發表於 2021/03/10 18:30
    可是小孩說,問了一些人說不行,現在已變更到爸爸身上,那麼那些是是否跟孩子討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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