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被告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121 次瀏覽事實經過: 去年在fb社團跟人吵架,現在我接到電話說被告妨害名譽 筆錄中寫我罵對方:沒禮貌 沒品 偽善 自私 花心 撿角 垃圾鬼 哄幹 龜兒子 俗辣 狡猾成性 幹你娘 婊子 一條狗,對方說要告我我嗆他沒種啦 對方當時在國外,我以為他回不來,然後我今天去警局告對方恐嚇我 因為他去年打電話給我說要告我!還跟我說叫我告他!! 問題: 上面那話是指名罵他,警察說有截圖會不會成立阿? 我告對方恐嚇因為他肉搜我電話,他又打給我說回國要告我 還有知道我開店的地址我怕被砸店 我發現電話我有自己發文到fb上廣告,然後我有嗆他有種烙人來 我不怕 怎辦?這樣我恐嚇會成立嘛?我很怕是事實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