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減員工薪水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744 次瀏覽
事由:公司想從下個月開始實施全體員工減薪(不給假),並且要員工簽署同意書

公司作法:
1-對於不簽署的員工,將會被以績效不佳調職減薪,直到員工無法忍受自行離職,並表示不會付資遣費

2-對於簽署的員工,表示減薪沒有期限,即使公司營運狀況好轉,薪資和職等將維持減薪後薪資

問題:
1-請問律師,不簽署的人,能否在30天內提出解除勞動契約,要求雇主支付資遣費

2-減薪期限是否3個月為原則,超過必須重新經過員工同意

3-雇主未經員工同意調動職務是否合法
91df814c用戶 發表於 2021/03/10 23:12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0 23:36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雇主任意減薪違法,您可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11 11:04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建議可向勞工局提出勞資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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