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擦撞且肇責未定,對方說要先修車後直接提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4559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2/2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送救護車,但是沒有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並做筆錄,但警察到場時,雙方的機車已經被牽到旁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險,我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母親機車黃燈直行,車速不快,對方是對向車道轉彎,但對方說是我母親闖紅燈,撞擊力道不大,我母親只有倒地,對方的機車可能有稍微滑行,車子並沒有明顯損害(連˙殼都好好的只有摩擦)。 六、問題: 肇責還未定,但對方要求我們先賠償修車費用,並給出估價單約10萬,含多項改裝精品,我們想等肇責下來,或是找調解委員會介紹的機車店去估價,對方不願意,執意明天就要在該報價車行修車,到時直接拿收據去法院提告,想請教,對方如果真的修完車,可以直接告我們嗎?我們該怎麼自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