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的效力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59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爸的第二任妻子是外籍配偶,常常跟我爸說他走了之後我不會撫養他,覺得自己沒有安全感
所以之前去公證簽了,讓我爸爸妻子可以無償住房子的契約
之後又持續跟爸耳語,說又要公證如果房子賣掉該分他多少
這類無端的質疑讓我很不高興

問題:

1. 賣掉房子會跟無償租賃的公證產生什麼後續影響嗎?
2. 如果我公證,賣房子之後要分多少的契約,之後反悔的話
在法律上會有什麼強制的效力嗎?
f1a2987a用戶 發表於 2021/03/11 20:02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3/11 20:33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若干爭議可以考慮先訂立房屋使用協議書加上公證,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1 20:37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建議您可以委託律師草擬契約書後再拿去公證,以保障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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