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97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病人趁業務接觸的機會,對醫療人員伸出鹹豬手,觸摸之臀部,有目擊證人及監視器。
發生時,當下立即通知主管,尚未報警前,主管直接讓對方離去。

問題:
1.對加害人是否可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
2.僱主方是否需連帶賠償?
9cb67ffb用戶 發表於 2019/09/22 18:49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2 18:54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比較建議先提出刑事告訴,再與對方洽談和解或待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來求償,至於雇主是否有法律責任,應再予確認細節,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2 21:1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建議將監視畫面備份以保全證據資料。該情可能構成性騷擾或其他問題,有民刑事責任。
    僱主部分應視情形而論是否有連帶責任。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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