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闆罵破麻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504 次瀏覽
事情經過:
在跟老闆討論事情後面意見分歧導致起了糾紛
老闆開始髒話滿天飛 幹x娘、都有
最後還說我是破麻

問題:
1.因爲只有我跟老闆兩個人不能構成公然侮辱
2.根據他罵髒話跟罵我破麻
我還怎麼提出告訴呢?
5bffd68f用戶 發表於 2021/03/12 13:02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2 13:49
    回覆諮詢(19569)、最佳解答(1503)、獲得感謝(5713)

    如果是公開場合(例如開放式空間或未上鎖的會議室),仍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建議可加LINE諮詢相關提告細節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12 14:28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1.原則上要告訴人、被告+其他三位路人,才符合公然的要件
    2.刑事上公然侮辱部分,公然的要件,除上述之在場要五個人之外,如該場所為公開場所,隨時有人可自由進出,視案情亦可能該當公然的要件。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3/12 16:08
    回覆諮詢(411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是否構成公然可視現場是否為公開場合,或是可供不特定多數人出入、見聞。如有前述狀況,仍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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