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帳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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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想詢問一下 

第一手賣家稱呼為A 

買家稱呼為B 

原帳號主人稱呼為C 

事件經過

 我在2/5號的時候在8591向A買了一隻遊戲帳號,玩了一陣子,在2/24號的時候賣給了B。在昨天(3/5)的時候,C找到我,打電話給我要求我還他帳號,我當下聯絡B,跟B把帳號買回來,買回來以後我馬上還給了C,C說不追究我跟B的責任

問題:
1.C的帳號是被盜用以後拿來賣的,這樣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賣帳號會有法律責任嗎?
2.C說要去警局對A提吿,如果警方問C有誰接觸過帳號他回答我和B的話,那這樣我會需要以什麼身分做筆錄?
(C是說不會提告我和B)
3.如果C還是對我提告,那這樣告的成嗎?
4.接問題2但我有保護管束的3年內不能犯法,會怎樣嗎?
5.如果是以證人的身分去偵查庭,但我有保護管束的3年內不能犯法,會怎樣嗎?
8dacd3d8用戶 發表於 2021/03/13 14:4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31 17:54
    回覆諮詢(19943)、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3)

    盜用帳號可能涉犯刑事妨害電腦使用罪,依照您的敘述比較偏向是民事買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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