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被從側面擦撞,雙方都離開現場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371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1/03/1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同行的同伴腳被撞瘀青 對方不確定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沒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無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騎機車進到巷子後到T字路口被側面的機車擦撞 雙方停車後,被對方責怪,我叫他們過來時,他們就轉彎離開了,當下因為不知道要如何處理,而且有事情所以也離開了現場 我們是直行車,他們是在路口的轉彎車 六、問題: 請問一下,如果我們這邊車子被撞裂,同行的人腳有被撞瘀青,但雙方都離開現場了,有沒有辦法告他們肇逃或是賠償? 我們這邊會不會被反告肇逃? 因為有爬一下文,看到不少雙方離開現場後反被告肇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