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永久使用權讓渡契約,是否有效?

不動產.土地 其他 4669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甲方生前與乙方立土地永久使用權讓渡契約書,並按照坪數支付價款,約定「本筆買賣簽約後,則該土地永久使用權之權利屬於甲方所有」,現今乙方已將土地轉給他方,而他方出售此土地。

問題:
(1)若日後要求購買土地,或收回土地使用權,是否得以主張契約效力,或尋求救濟?
(2)契約內容有一條「乙方違背本契約各條所定旨視為不出讓須將所有收之土地款歸還予甲方」,土地款是否可要求歸還?
(3)是否有救濟管道,或可申訴賠償?
602992b0用戶 發表於 2021/03/14 19:38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3/14 20:53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若上述條款並未具體設定登記地上權在謄本之上,並無對抗第三人之效力,後續若有造成甲方損失,只能就債務不履行等等規定向乙方求償,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3/14 21:10
    回覆諮詢(19817)、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您僅能依照該契約針對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要求對方賠償,但無法對第三人即新土地所有人主張權利。
    相關細節建議提供完整合約加Line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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