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繼承的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881 次瀏覽
1.請問在辦理全部繼承人繼承完後,幾十年沒聯絡的一位繼承人才去辦拋棄繼承限定繼承,我還要再去地政重辦嗎?對方避不聯絡如果他辦拋棄或限定繼承,我們怎麼知道呢?
2.辦繼承後要再辦協議分割繼承還要再去地政事物所辦一次嗎?還是要在6個月內辦嗎?
或者辦全繼承完後不論多久能再辦協議分割繼承?
3.如果有一方繼承人我的姊姊拋棄繼承,她如果有小孩,她的小孩還是有繼承權嗎?
謝謝~
77da2f07用戶 發表於 2021/03/15 10:54

1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15 13:59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拋棄繼承只要在知悉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即可。同順位繼承人中一人拋棄繼承,若仍有其他繼承人,就輪不到拋棄繼承之人的子女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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