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支付命令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660 次瀏覽公司在109/5因週轉問題而與高利貸借貸 開立了兩張公司支票 分別是35萬及37萬的金額 分別於109/6/11及109/6/15要歸還 實價拿到的現金金額是43萬 當時迫於無奈 只能接受 但是在109/6月初 因其他的民間借貸害公司支票跳票 導致公司之後的支票全數都跳票 這段時間 也有跟業務聯絡並說明原因(但簡訊記錄已不小心刪除) 但是支付命令卻說我置之不理 與事實不符 債權人我也不認識 也不是我所接洽的人 想了解 這種情況下 我可以有什麼樣的解決方法? 因為擔心公司帳戶會受到影響 而且我擔心提出異議的這段時間 對方會提出要強制執行或是開庭之後會要求一次性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