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被性侵
其他 其他 1593 次瀏覽事實經過: 同性戀朋友A日前凌晨去同志熱點散步,原本要回家了,但有一人B跟在A身後一段距離並問A能不能認識,B問了A住哪、幾歲、做什麼工作後就抱向A,A心裡想回家不過動作上沒有什麼反坑,不一會兒B開始用唇舌舔親A的奶頭、脖子附近與耳朵附近,並抓著A的手往B的生殖器官摸,大概3、4分鐘後A小聲講了不要後兩人就無肢體接觸。B表示怕被人看見就問A要不要往附近人少的地方走走,A說不要想回家了,B就問A:如果我是警察你會不會恨我,你怎麼那麼沒危機感。A表示還好就跟B說了再見就騎車回家了。 問題:若是B主動摸向A並抓A的手摸向自己的生殖器官,那A會不會有什麼法律責任?(A不確定B有無偷偷錄影錄音但A也沒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