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保二偵查隊的著作權法侵權通知
智慧財產 著作權 894 次瀏覽各位律師大人好 最近家父 收到著作權法的侵權通知 在他致電偵查隊後 對方表示:是電商賣場有侵害到別人的照片 並提供了一組電商平台帳號給我 該帳號確實是本人所經營 但我對著作權法的法令略知一二 因此全部的圖片本就有經過嚴格考察,確認沒有著作權的相關問題才會上架 因此 經營五年來 未曾接獲過類似案例 然此案件詭異的是: 第一: 為何是我經營的賣場? 卻會通知到家父的身上呢? 第二: 如果後來確認 是我本人經營賣場的問題 ,那後續是否就與家父無關了? 第三: 如果確認是本人問題,但對方通知到家父的這過程,其中 是否牽涉 [對方可能經由不正確管道]取得家父之聯絡資料呢? 有涉嫌侵害 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疑慮!? 還請各位律師大人 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