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真的有辦法構成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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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爸爸在34年前車禍手斷掉,當時我大伯陪我爸跑了幾次法院,最後法官判對方賠我爸7萬元,事後我爸要包一萬元紅包謝謝大伯陪他奔波的辛勞,當時大伯不收。
而現在34年過後要來跟我爸討這7萬元,如果我爸不給,他揚言要告我爸(34年前他們也沒簽什麼契約書之類的),我大伯還跟我另一個叔叔說奶奶留下來的房子如果賣了要我爸還他7萬(途中還聽到他說7萬+34年利息總共100多萬),請問真要告這構成法律效力嗎?請問如果告不成我們有什麼法條可以反告回去?我們要如何自保呢?以上我是有截圖監視器畫面(請問可以當成證據嗎?)
2e5281ee用戶 發表於 2021/03/17 00:45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17 06:34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基本上您父親當初基於感激包一萬元紅包給您大伯,但您大伯拒絕,所以當初的贈與契約其實就沒有成立,您大伯根本沒有法律上的基礎請求您父親給付這筆錢,另外時間從當初到現在也已經三十幾年,就算您父親有義務要付,也早就超過15年的時效,更何況贈與人本身在真的給付贈與之前是可以隨時撤銷的,綜上,不用理您大伯,他原則上告不成。
    2.您大伯如果真的提告了,就比較像濫訴,可以請求法官裁罰對方罰款,處罰他濫興無理由的訴訟。
    3.大伯如果告您父親,應該是他要證明您父親當初有贈與的承諾在,原則上您們不用太費神,只是過程中不要再去承諾要給大伯錢,這中間你們簡訊,line對話紀錄,監視器,證人什麼的都可以當成證據喔。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2e5281ee用戶
    發表於 2021/03/17 06:37
    好的,謝謝律師解答,這樣我爸爸也比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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